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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室人员分工:
处长:李后生,副处长:谢东华,副调研员:柏顺生,人事工资科科长:尹敏,离退休办主任兼内勤:欧阳琳,师资、培训、职称、档案干事:史晓红,
老干、离退休干事:李滨洳,劳资干事:何文俊。
二、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处长职责 1 . 主持开展人事宣教处日常工作,对处室工作全面负责;
2 .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院党委和上级的指示和精神; 3 .
负责党建、党员发展和老干工作; 4 . 负责组织实施有关改革及对外的交流与协调工作; 5 .
负责拟定全院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定岗方案; 6 .
负责科级以上干部的调配、聘(解)任,协助院党委和市委对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管理,抓好干部培养、考察和考核工作; 7
. 负责教师的引进和教职工的培训规划的制订,审核参加学习人员资历,指导各系部建设一支优秀教师队伍; 8 .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处室各类报表和人事档案转出的审核工作; 9 . 抓好处室队伍建设,讲究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10. 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师资副处长岗位职责 1 .
负责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 . 负责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措施;制订年度人才引进计划;
3 . 负责全校编制管理和机构的设置、调整以及相关管理工作; 4 .
负责科级以下干部、教师和职工的考察、考核及人事管理与调配工作; 5 . 管理劳动工资和各项津贴、福利的发放工作;
6 . 协助处长做好后备干部教育培养工作; 7 . 负责组织实施教职工的培训及教师引进工作; 8 .
抓好各类职称、职位评定、聘用工作; 9 . 制定全院考核与奖惩方案,负责劳动纪律工作任务的考核工作; 10.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副调研员岗位职责 1 .
协助处长做好干部的管理、培训与考核及师资培训、职称等工作; 2 . 制定学院党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 协助处长开展组织工作,制定和实施党员教育、培训、发展计划,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各类干部的聘书、合同审核、签订等工作;
4 . 负责党员、干部相关的统计报表工作; 5 .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人事工资科科长岗位职责 1. 协助拟定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方案并组织实施;
2 . 协助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措施;制订年度人才引进计划; 3 .
负责全校管理人员的聘任、考核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员的表彰与奖惩工作; 4 . 负责校内人员调配工作; 5
. 负责做好复、转军人的安置工作; 6 . 负责办理调入调出人员的各种手续;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合同管理; 7
. 负责待聘职工的培训、安置和管理,拓宽就业渠道,协助待聘职工做好再就业工作; 8 .
负责有关人事工作来信来访的接待与汇报处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9 . 负责计算机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的维护、管理;
10. 负责全院教职工工资、津贴的审查、核算工作; 11.
负责办理教职工的正常退休和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工资异动的上报审批工作; 12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五)离退休办主任兼内勤岗位职责 1.
负责学院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对离退休人员的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提出离退办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 .
注意加强与老同志的联系,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健康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向院领导反映他们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同时做好老同志的思想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好事;
3. 加强老干活动中心建设,积极开展适合老同志特点的文体活动,加强对老同志的健康意识教育; 4 .
加强与学院各部门的联系,积极稳妥地协助处理、解决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健问题以及老同志逝世后的丧事处理和善后事宜; 5
. 做好重大节日走访老同志及老同志住院的慰问工作,定期向老干部通报情况,上情下达; 6 .
负责学院离退休工作领导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与组织协调工作; 7.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8
. 负责处室内务管理工作,管理处室日常考勤、考核;处室各类文件、制度、信函的分类管理及归档。
(六)师资、培训、职称、档案干事岗位职责 1. 协助人事科长作好日常工作;
2 . 负责全院教职工人事、专业技术档案材料的鉴定、审核、追缴、装订及管理工作; 3 .
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转移及资料移交工作; 4 . 负责全院考勤表的收集统计工作; 5 .
协助作好考核奖惩工作; 6 . 负责全院党费管理工作; 7 .
负责全院每年各类人员信息采集、录入及花名册的制订、统计报表工作; 9.
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教师资格证、外语考试、相关培训等的组织和统计等具体工作; 10.
负责处室各类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11 .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劳资、保险干事岗位职责 1.
归口管理岗位津贴,核算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人员经费;负责全校教职工奖酬金、福利、各种津补贴的审定与发放以及职工考勤工作;审核探亲路费;归口管理非在编聘用工工资的使用计划,审核职工加班费等酬金;
2. 协助办理离退休人员各种手续; 3.
负责教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和申报;负责劳动工资有关文件、资料、统计表和有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4.
在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职工因工(公)负伤的鉴定及残废等级的评定等日常管理工作,建工(公)伤档案;
5. 负责死亡职工的抚恤、遗属生活因难补助费的审核以及工(公)伤残废人员抚恤金的审核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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