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指南

一、受理范围

1 、受理对本校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受理对学校任用的行政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受理党员、党组织、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以及纪检监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4 、接受群众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批评、建议等。

5 、受理其他涉及党纪政纪、党风政风的问题。

二、举报原则

1 、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说明工作单位、住址或者联系方法,以便进一步了解情况、查清问题;但对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联系地址的,纪委尊重举报人的意愿。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有关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纪委监察处举报。

3 、举报应当实事求是,如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住址和违法违纪事实。凡利用举报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在此列。   

三、处理原则 纪委对反映的问题,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对实名举报,做到件件有答复。认真分析信访件的每一条举报线索,及时组织初查,对确有违纪违规事实的,要予以查纠;对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予以立案查处。 对举报失实的,要澄清是非;对有贡献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对举报人的保护

1 、向纪委、监察处举报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纪委、监察处对他们的举报将严格保密。

2 、纪委、监察处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一经查实,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如何写举报信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违反党纪政纪和刑事犯罪分子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这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同腐败行为进行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公民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途径。 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1) 首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2) 正文。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关的书证物证等。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

(3) 尾部。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映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材料,诬告他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服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署名举报

一是署名举报有较强的可查性。署名举报人对举报的问题敢于负责,不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内容、线索比较真实可靠。因此,署名举报的问题一般可查性都比较强,成案率也比较高,容易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

二是署名举报能够提高办案的时效性。举报人不署名,办案人员无法直接通过举报人了解情况、核实问题,使案件不能得到迅速查处。署名举报可使办案人员直接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不仅能对已经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收集证据,而且还可以发掘新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快速调查处理,提高办案的时效性,做到快查快结。

三是署名举报能够增强举报工作的保密性。不署名举报,会给办案人带来一定困难,使调查范围加大,涉及面较广,难免会惊动被举报人,使其有可能搞攻守同盟、销毁证据、转移赃物,或采取种种办法对付案件调查人,给办案工作增加麻烦。同时,由于举报人不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使举报人或假想举报人遭到被检举者的打击报复和迫害。署名举报,举报人明确,查办时目标小,涉及人员少,同时,由于查办署名信十分慎重,有多方面的保密措施,不会出现失泄密现象,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能有针对性地做好保护举报人的工作,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和不公正对待,纪检监察机关就会理直气壮地予以保护。

四是署名举报可以克服信访举报工作中的消极性。可减少诬告陷害、故意中伤等情况发生。有利于信访举报工作正常开展,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办案人、财、物得到合理使用,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真诚欢迎你大胆署真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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